罗章帝与周文彬、唐尚友、李开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罗章帝,男,1987年3月11日生,汉族,住赤水市。
委托代理人罗玉林,男,1943年6月29日生,汉族,无业,原告罗章帝之父,住赤水市。
被告周文彬,男,汉族,住赤水市。
被告唐尚友,男,1969年12月27日生,汉族,住赤水市。
被告李开强,男,1973年7月13日生,汉族,住赤水市。
原告罗章帝诉被告周文彬、唐尚友、李开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罗章帝于2015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罗章帝申请撤诉,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法律的规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章帝撤回起诉。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90.00元,由原告罗章帝承担。
审判员 陈应琨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 颜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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