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明与冯华显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罗小明,男,1971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务农,住赤水市。
被告冯华显,女,1974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务农,住赤水市。
原告罗小明诉被告冯华显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罗小明于2015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罗小明申请撤诉,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法律的规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小明撤回起诉。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50.00元,由原告罗小明承担。
代理审判员 马冰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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