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怀诉贵州名古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省桐梓县添财中介服务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文 /
2016-08-31 17:19
原告杨家怀,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

委托代理人娄方举,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

被告贵州名古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松,该公司负责人。

第三人贵州省桐梓县添财中介服务部。

法定代表人:梁光容,该部负责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家怀诉被告贵州名古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省桐梓县添财中介服务部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本院通知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定斌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刘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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