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某与被告施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文 /
2016-08-31 20:38
原告周某,农民。

被告施某,农民。

原告周某与被告施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姚舜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某、被告施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某诉称:原、被告于2004年初经人介绍认识谈婚。同年3月,双方同居生活。××××年××月,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共同生育长女施某甲及长子施某已。在共同生活期间,因被告对家庭及子女不尽义务,养成吸毒恶习,造成夫妻关系不好。2011年,被告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仍不知悔改,继续吸毒。2014年,被告再次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现关押在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戒毒中心。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共同生育的两名子女由原告抚养,本案中,不要求被告负担子女抚养费,待被告戒毒期满后,原告另行主张权利;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负担。

被告施某辩称:原告诉称属实,被告同意离婚。因原告经营理发店,有夫妻存款,故原告应补偿被告3万元。对子女的抚养,被告同意由原告抚养,待被告戒毒期满后,被告再行主张权利要求抚养子女。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4年初经人介绍认识谈婚。同年3月,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年××月××日,双方共同生育长女施某甲。××××年××月××日,双方在修文县小箐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年××月××日,双方共同生育长子施某已。婚后初期,原、被告夫妻关系较好。2010年,被告染上吸毒,双方为此常发生矛盾。2011年,被告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2014年11月,被告因再次吸毒,被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现被告在贵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中心进行戒毒。被告在戒毒期间,两名子女一直跟随原告生活。

另查明,原、被告在审理中,均称无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权有周某丙处人民币18300元;夫妻共同债务欠周某丁借款1500元、欠周某戊借款1000元,合计夫妻共同债务人民币2500元。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陈述,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户口薄复印件一份、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刑侦大队沙冲路中队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一份等证据在卷佐证。经庭审质证,被告无异议,故本院对上述证据的证明力依法予以确认,作为本案定案依据。

本院认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离婚须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本案中,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前已有一定的婚姻基础,但婚后双方互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琐事,被告染上吸毒,伤害了原告,致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尤其是被告自2011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仍不知悔改,继续吸毒,于2014年再次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给原告精神上带来严重伤害。审理中,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被告对原告的离婚请求无异议,本院综合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及家庭现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之规定,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应予支持。对于子女的抚养,因原、被告婚生子女尚未成年,原、被告均应承担抚养义务。鉴于被告现人身自由受限制,客观上无法抚养子女,本院从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角度考虑,明确子女由原告抚养。对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因原告表示在本案中不要求被告负担,本院从其自愿。对于夫妻共同债权,因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双方均有权享有。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照顾女方及子女的角度出发,在原、被告之间予以分担明确。至于被告主张原告处有夫妻共同存款,要求原告补偿3万元。因被告不能说明夫妻共同存款的明确金额,且不能举证证明夫妻共同存款的客观存在,故本院对被告的主张不予采信,对其要求原告补偿3万元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周某与被告施某离婚;

二、由原告周某抚养子女施某甲、施某已,被告施某不负担子女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债权(即周某丙处人民币18300元):由原告周某享有9150元,被告施某享有9150元;夫妻共同债务2500元:由原告周某偿还周某丁借款1000元,被告施某偿还周某戊借款1500元。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原告周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姚 舜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薛顺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