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诉杨万元财产损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割麻村,组织机构代码:68395XXXX。
法定代表人龙海岑,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杨万元,贵州省遵义市人,住贵州省遵义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杨万元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中,原告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30.00元(己减半收取),由原告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审判员 周 洲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刘超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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