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宏与被告遵义馈恩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邹敬信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原告高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代理人唐运德,贵州名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遵义馈恩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务川自治县都濡镇务星帝都。
法定代表人徐倩倩,该公司经理。
第三人邹敬信,贵州省务川自治县人,住务川自治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高宏与被告遵义馈恩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邹敬信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务川自治县公安局根据被告遵义馈恩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倩倩的举报,已对原告高宏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可能涉及到本案讼争的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卢 强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 王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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