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双贩卖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文 /
2016-07-13 23:43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朝刑初字第430号

公诉机关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沈清双(绰号:孩哥、双哥),男,户籍地吉林省榆树市新庄派出所管内。因赌博,于2011年5月26日被长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罚款人民币伍佰元;因吸食毒品,于2014年6月21日被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罚款人民币伍佰元,于2014年10月10日被农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未执行),罚款人民币两千元,于2015年1月20日被长春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未执行)。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10月11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3日被监视居住; 2015年1月20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2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陈会艳,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长朝检刑诉(2015)3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清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10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院,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马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沈清双及其辩护人陈会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1日、10月6日,被告人沈清双在长春市绿园区某大厦,共计两次以顶账的方式卖给吸毒人员陈某某价值人民币1,000.00元的冰毒。

2014年8月初至2014年10月3日期间,被告人沈清双在长春市朝阳区欧亚卖场附近,共计4次卖给吸毒人员杨某某价值1,900.00元的冰毒。

2014年6月至2014年10月6日期间,被告人沈清双在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共17次卖给吸毒人员俞某价值人民币14,000.00元的冰毒。

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沈清双在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广场附近、宽城区长新街与九台路交会附近,共计4次卖给吸毒人员王某某价值人民币3,300.00元的冰毒。

2014年10月9日,被告人沈清双被抓获,并在其租住的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宿舍缴获甲基苯丙胺毒品0.32克。

被告人沈清双认为,其贩卖过少量毒品,同时给过他人毒品,但没有金钱交易。

被告人沈清双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沈清双贩卖少量毒品,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日、10月6日,被告人沈清双在长春市绿园区某大厦,共计两次以顶账的方式卖给吸毒人员陈某某价值人民币1,000.00元的冰毒。

2014年8月初至2014年10月3日期间,被告人沈清双在长春市朝阳区欧亚卖场附近,共计4次卖给吸毒人员杨某某价值1,900.00元的冰毒。

2014年6月至2014年10月6日期间,被告人沈清双在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共17次卖给吸毒人员俞某价值人民币14,000.00元的冰毒。

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沈清双在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广场附近、宽城区长新街与九台路交会附近,共计4次卖给吸毒人员王某某价值人民币3,300.00元的冰毒。

2014年10月9日,被告人沈清双被抓获,并在其租住的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宿舍缴获甲基苯丙胺毒品0.32克。

综上,被告人沈清双共向四人贩卖毒品,贩卖毒品24次。

上述事实,有在庭审中举证、质证的被告人沈清双的供述;证人俞某、杨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的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侦查实验笔录;辩认笔录;抓获经过、常住人口信息、毒品移交清单、指认笔录及照片、银行账目清单、情况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检查笔录及扣押笔录、社区戒毒决定书、扣押笔录及清单,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清双向多人、多次贩卖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沈清双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沈清双贩卖少量毒品,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观点,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罪】、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刑期】、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第五十二条【罚金刑的适用】、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期限】、第六十四条【犯罪所得之物所用之物的处理】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沈清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二、对公安机关收缴的违禁品及吸毒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姜 辉

审 判 员  于海江

人民陪审员  孙 蕊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书 记 员  朱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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