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固强与廖宗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文 /
2016-08-30 17:47
申请执行人梁固强,男,1974年9月5日生,汉族,住贵州省赤水市。

被执行人廖宗平,女,1978年5月10日生,汉族,住赤水市。

本院在执行梁固强申请执行廖宗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现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2015)赤民初字第172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可凭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定权

审判员  王纯杰

审判员  徐凌东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罗吉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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