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与马文平、舒艳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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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 17:47
申请执行人王敏,女,1986年12月29日生,汉族,住合江县。

被执行人马文平,男,生于1986年6月7日,汉族,住赤水市。

被执行人舒艳群,女,1984年10月4日生,汉族,住赤水市。

本院在执行王敏申请执行马文平、舒艳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马文平、舒艳群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被执行人马文平、舒艳群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2015)赤民初字第88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凭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杨明荣

审 判 员  张定权

代理审判员  罗吉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安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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