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洪祥申请执行梁树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文 /
2016-08-30 19:35
申请执行人韩洪祥。

被执行人梁树槐。

被执行人何成举。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韩洪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梁树槐、何成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何成举在湄潭县公安车辆管理所登记有卡罗拉牌轿车(车牌号:贵XX)一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何成举所有的卡罗拉牌轿车(车牌号:贵XX)一辆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薛怀志

审判员  张宗奇

审判员  熊贻华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黎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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