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庆明与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猫洞乡普茂煤矿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文 /
2016-08-30 20:05
申请人管庆明,19XX年X月XX日生,贵州省威宁自治县人,住贵州省威宁自治县。

被执行人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猫洞乡普鑫煤矿。

地址:普定县猫洞乡。

负责人王勇,系该矿矿长。

委托代理人苏立玲,系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人资部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管庆明与被执行人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猫洞乡普鑫煤矿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因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5)普执字第238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梁大府

审判员  许 云

审判员  曹正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管成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