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必祥与杨庆秀、周开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文 /
2016-09-05 11:27
申请执行人谢必祥,男,XX年XX月XX日生,汉族,贵州省织金县人,住织金县桂果镇。公民身份号码:XX。

被执行人杨庆秀,女,XX年XX月XX日生, 汉族,贵州省普定县人,系普定县林业局退休人员,住普定县城关镇。公民身份号码:XX。

被执行人周开林,男,XX年XX月XX日生, 汉族,贵州省普定县人,系普定县农业局职工,住普定县城关镇。公民身份号码: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谢必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庆秀、周开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谢必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6)黔0422执336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厚培

审判员  曹正刚

审判员  许 云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夏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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