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元树申请执行河南省渑池县果园乡永宏煤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渑执字第188号
申请执行人牛元树,男,1964年12月24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河南省渑池县果园乡永宏煤矿。
法定代表人:蔡书田,该矿矿长。
本院在执行牛元树申请执行河南省渑池县果园乡永宏煤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08)渑民一初字第812号民事判决书已效部分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赵小锁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郭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