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玉巧与被执行人李更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文 /
2016-07-20 06:34
渑池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渑执字第309号
申请人席玉巧,女,1969年12月21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李更有,男,1946年2月13日生,汉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渑民初字第22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席玉巧与被执行人李更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2014)渑民初字第22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彭治军
审判员  赵小锁
审判员  贾俊峰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张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