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书礼与虎书田健康权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文 /
2016-07-20 18:39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365号
申请执行人虎书礼,男,1942年8月18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虎书田,男,1962年1月31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虎书礼申请执行虎书田健康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虎书田名下财产不足以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虎书礼表示对此案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4)上法执字第365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驰峰
审判员  江发兵
审判员  周锐锋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张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