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才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兰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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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19:16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镇民速初字第595-1号

原告:周海才,男,汉族,于2015年10月21日死亡。

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兰支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海才诉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兰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周海才于2015年10月21日死亡,其继承人孟凡芹、周丽华、周鹏均明确表示放弃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审 判 长  刘 洋

审 判 员  莫 琳

代理审判员  韩丽丽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李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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